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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观作业9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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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30 23:08:4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可燃即非燃,离可燃无燃 燃无有可燃,燃中无可燃
所燃的木柴不是能燃的火;离开所燃的木 柴也无有能燃的火;火不具有木柴;木柴不依 靠火,火也不依靠木柴
本颂是抉择人无我的五相推理。下面以喻 义对照的方式,分别抉择火与木柴以及人我与 五蕴的关系
一、“可燃即非燃”,所燃的木柴不是能燃 的火,二者非为一体。如果所燃即是能燃,则 有作业与作者成为一体的过失,这明显违背现 量。同样我也不是五蕴,人我对照火,五蕴对 照木柴,二者非为一体。人我若是五蕴,蕴有 五类,人我也应成五个;色蕴有十一种,受想 行识也各有多种分类,若人我即是五蕴,则有 人我变成众多的过失。此外,五蕴是刹那迁变 的无常性,若人我是五蕴,那我也成了无常性。 人们所执的人我是唯一、常有的体性,人我若 与五蕴一体则人我成为多分、无常,因此人我 与五蕴并非一体。
二、“离可燃无燃”,离开了所燃的木柴并 没有能燃的火,二者非为他体。如果二者是他 体,那离开木柴可以有火,离开火也可以有木 柴,二者不必互相观待,但这是无法成立的。
同样,人我与五蕴也非为他体。我和五蕴若是 他体,就像瓶子和氆氇一样分开存在,那离开 五蕴应有人我,离开人我应有五蕴,但这并不 成立,因为在五蕴以外不可能找到人我。众生 唯一执五蕴的假合为我,在五蕴之外谁能找到 一个我?以现量比量都不可得。因此人我和五 蕴也非为他体。
三、“燃无有可燃”即火不具有木柴。具有 存在两种情况:一、他体的具有,如天授具有 财产;二、一体的具有,如火具有热性。但因 火与木柴非一体、非他体,所以具有的关系无 法成立。同样,人我不具有五蕴。人我无法如 天授具有财产一样以他体的方式具有五蕴,因 人我与五蕴不成立他体;也无法如火具有热性 一样以一体的方式具有五蕴,因人我与五蕴不 成立一体。因此,人我不能具有五蕴。或如上 一品所抉择的那样,本住人我不成立,既无人 我又如何具有五蕴呢?
四、“燃中无可燃”即火为所依、木柴为能 依不成立。所谓所依能依,就如树上住有飞禽 一样,树是所依,飞禽是能依。火与木柴要成 立所依能依的关系,必须首先成立自相的他体 法,然而离木柴之火与离火之木柴都无法成立, 既然无法成立他体则不可说木柴依于火。同理,我作为所依、五蕴作为能依也不成立。此外, 若直接遮破人我与五蕴的自性,也可间接遮破 能依所依的关系。首先观察人我,由于人我在 五蕴之前之后以及同时都不成立,所以无有本 体,既无本体就不能作为所依;再观察五蕴也 无有实质,既然五蕴本体不成立也就无法作为 能依。
五、由第四句的意义同样可推出火作为能 依、木柴作为所依也不成立。
以上是五相推理。在《入中论》中,月称 论师则以木车为喻,在五相的基础上再加零件 的聚合以及形状都不成立木车就成了七相
所谓的我虽然在二谛中都不存在,但就世 间名言仍可假名安立,《入中论》云:“虽以七 相推求彼,真实世间皆非有,若不观察就世间, 依自支分可安立。”意思是说,虽然以七相理推 求,胜义世俗中都无木车,但不作观察而随顺 世间名言时,依车的支分仍可假名安立为木车。 由此可知,虽然在瑜伽士的智慧或七相推理面 前不成立人我,但在人们分别妄执前可以有假 立的人我。佛陀也随顺世间这样安立。所以, 对于何时说无我,何时说有我,我们应当有一 个清晰的认识。
本论这一品,尤其是这一偈相当重要!希望大家能以五相推理开发出真实的无我智慧。 若能将上述推理深入细致地分析并融入自心, 则可从根本上推翻并瓦解根深蒂固的我执我所 执。以前许多中观论师及密宗行者都首先这样 观察,直至相续中一丝一毫的疑惑都没有。所 以这种观察尤为重要!

壬二、(以此理类推他法):
以燃可燃法,说受受者法, 及以说瓶衣,一切等诸法。
以抉择燃与可燃不成立的方法,可以说明 所受法与受者以及瓶子衣服等一切诸法皆不成立。
本品通过各种方法对燃可燃不成立的道理 作了全面抉择,依靠这些方法同样可以抉择受 受者不成立,依靠这些方法也可抉择瓶子、衣 服等法我所摄的一切法皆不成立。
《入中论》云: “瓶衣帐军林鬘树,舍宅小车旅舍等,应知皆 如众生说,由佛不与世诤故。功德支贪相薪等, 有德支贪所相火,如观察车七相无,由余世间 共许有。”因此,若能懂得一法空性,就可推知 万法空性,《中观四百论》亦云:“以一法空性, 即一切空性。”对治烦恼也是这样,当通达了嗔 恨心的本来面目时,就应该通达贪心、嫉妒等 一切烦恼也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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