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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明作业5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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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31 10:02:4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雪域诸师承许言 法相之过归摄三
位于印度北方的雪域派论师认为:法相的过失归纳起来,可以包括在三种过失当中,第一、自反体未成实体:诸如,这个动物(有法),是黄牛(立宗),是黄牛之故(因),法相自反体尚未成立实体。
运用论式视为过,则义反体无转他 若未运用定为厩,不住事相成无义 此等过失若合理,智者顶饰何不许
你们这些推理如果事运用因法事三相的论证方式而立为过失的,那么义反体不会转成他法,因为在将非黄牛的其他有情立为事相之时,此因在事相上并不存在。如果没有运用三相就论证为过失的话,那么法相于事相上不存在就成了无有意义,因为法相在事相上存不存在都要观待运用轮式的缘故。
再者,倘若对方所陈述的这些法相过失具有合理性,那么作为智者之顶饰的法称论师为何不予以认可。可见,将法称论师恰如其分的真理抛之脑后而自己以分别念来假立,这完全是错误之举,即便稍有无误之处,但由于并不是诸位智者所共许,因而并不妥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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