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玛陈来藏传佛教文化交流中心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3916|回复: 0

大圆满学习心得交流—保定共修二小组(连载九)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3-7-11 20:50:1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班玛热色 于 2013-7-11 21:11 编辑

顶礼至尊上师班玛陈来仁波切!

愿一切众生精进修持,早证菩提!
随喜每一位参与的师兄,功德无量 !

大家继续就寿命无常这一节进行讨论
雷莎:人都是由出生走向死亡的,不论你愿意不愿意。既然诸事无常,我有时会想师父如果不在了会怎么办,珍惜当下的时光,师父在与不在都要珍惜,要时时刻刻的观修无常。再比如提婆达多,他在地狱里受极大的苦,世尊到地狱里去度化他,叫他念阿弥陀佛,只要他念一声佛号即可解脱,但是他由于业障深重,连一句佛号都念不出来。我感觉我自己也是业障深重,要好好忏悔,珍惜师父在这儿的时光。

嗡姆:师父时时刻刻都在加持我们,但我们本身是覆器、漏器、毒器,接受不到师父的加持,我们还要多看经书,博学多闻,像《大圆满前行引导文》、《释迦摩尼佛广传》等都要多看。在《大圆满前行引导文》刚印出来的时候,师父给人经常结缘的就是这部法宝,并半开玩笑的对每个结缘的人说这部书起码要看一千遍。这本书出版了已经有六七年了,如果真要看一千遍也是可以看完的,但有几个人真正做到了呢。
学佛是要求得自心得安宁,如果遇事还是慌里慌张起烦恼,那么他的修行是不好的。我们的心总是随着外境转,凡事都要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,比如你好心却办了坏事,遭到别人的不理解和埋怨,这时你要善加观察你的心境如何变化。看到寓意无常这一节,就好像看到了自己的人生经历一样很有感触。
最伤害你的人你应该感恩他,感谢让你受到挫折的人。正因为有了他们才让你磨练了心性,让你获得了成长与进步。

达剑:没有学习无常时,觉得周围有很多事很痛苦,现在思维当时的想法是错误的,酸甜苦辣都是滋味,悲欢离合都是人生,没有苦就没有甜,学习无常就是让人坦然面对所发生的一切,痛苦和快乐都要好好的感受。如果你觉得痛苦和快乐都差不多,那你的思想就很麻木如同死人一般,高兴时就应该大笑,痛苦时就应该大哭。我学佛时间还很短,这是我一点小小的感受。

萨森:当你经历快乐或挫折时,要转变当下的意乐,当我面对快乐和痛苦时我会这样想,当有快乐的感受时首先要思维为了六道众生能够得以解脱,供养上师供养一切众生,然后思维其快乐是无常的,遇到痛苦时首先要忏悔业障,祈祷上师加持,也要思维其痛苦也是无常的。学佛过程中意乐的转变很重要。

雷莎:佛、魔都是自心得显现,佛、魔有时就是一念之间的转变。

热色:就刚才师兄提到的问题,如果以清净的发心做事,但是却有不好的果报,那谁负担此果报呢?比如以前遇到的例子,有的师兄以清净的发心去放生,结果放了生马上就被别人捞走又杀害了,如果不放它还不会死的这么快,结果放生了却加速的它生命的灭亡,这个果报如何理解呢。

萨森:这要看你的发心,《大圆满前行引导文》中有这样的例子,一个小泥佛像在露天的地方放置,大雨来了,将被毁灭,一个路人看到了,周围没有可以覆盖佛像的东西,最后只得用鞋垫盖住了佛像,使得佛像免受损害,他走后另一个路人看到了,以臭鞋垫盖住佛像是不如法的,便把盖在佛像上的鞋垫扔了。最后两个人都有很好的果报,故事大概是这样的,其实他们对佛都有清净的发心,因此都是好的。

多敦:你放生前为他们撒了甘露,念诵了仪轨,已经为他们种下了菩提种子,即使他们被重新捞走乃至于杀害了,由于听闻佛法的因缘,他们终可以转生善道,如果你不买来放生,还在海鲜市场的话即使能多活几天,也没有机会闻到佛法。

嗡姆:对于我们这些基础、根性差的人,能保持初发心清净就可以了,当然,如果初发心好,再更有智慧或善巧的做事,那样功德会更殊胜。
“对于现代很多人都因为“太忙,没时间”而无法修行的问题,大家如何看待,像这样的的在我们身上是否发生过象在我们自己身上是否发生过”,这个问题,大家如何看待

嗡姆:这个问题大部分人都存在,这种说法肯定是不对的,这很简单,但如何做到却不容易,口头说的再好听,如果不真正去做的话也是没有意义的。

   

   我与如我诸有情,身附具毒不自知,
          祈请上师慈悲愍,清净发心得觉醒。


以上资料是根据小组讨论整理而成,欢迎师兄们批评指正 并以此为契机带来更多的智慧。
     生生世世不离师,恒时享用圣法乐。
     圆满地道功德已,惟愿速得金刚持。

     若有些许功德,回向给一切众生,早证菩提!
     喇嘛千诺!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版|Archiver|班玛陈来藏传佛教文化交流中心

GMT+8, 2024-4-26 20:06 , Processed in 0.162378 second(s), 20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